兔子的自然文化史 家兔和野兔其实完全不同

时间:2011-03-06 20:49:26  来源:科学时报  作者:郭耕  点击:
     你认识兔子吗?对这个问题,很多人会不屑一顾,谁不知道兔子呀,但我的确一直不晓得家兔和野兔有何区别,也对兔子的英文为什么有两个词而困惑,上学时问过大人,大人说:一样。其实不一样,rabbit主要指家兔或穴兔,hare主要指野兔或草兔。通常我们饲养的兔子都是家兔,野外见到的都是野兔,它们是完全不同种的动物。所幸,我在麋鹿苑几乎每天都能与野兔即草兔邂逅。每当凝视或极目追踪那些生灵跳跃的身影时,我,作为一个心系动物的博物馆人,都在叩问着它们背后的自然、文化内涵与故事。   
    上篇:兔子自然史   
    首先,我们从兔子的分类说起。兔子曾一度被认为是啮齿目动物,因为它们的门齿发达且终生生长,但兔的上门齿两对,第二对上门齿小,位于第一对的后方,下门齿一对,而有别于啮齿目,兔子别于耗子,这不难理解,到底野兔与家兔有何区别呢?在分类上,它们分别属于兔科下的两个属:兔属和穴兔属。   
    我在麋鹿苑常见到的草兔又名蒙古兔,在分类上,它属于兔科兔属下的成员,草兔通常体型大于野生穴兔并有更长的后肢,耳长,具黑斑。草兔季节性脱毛,一年两次,夏毛短而暗,冬毛厚而长,一些北方种类如北美草兔、雪靴兔,夏季灰棕,秋季毛色变白,这有助于冬天隐身于冰雪世界里,沙漠兔几乎红色,亚洲还有黑兔,北极兔则四季皆白,约30个种类,能生存于任何生境,分布于南极之外的世界各地,南美和澳洲为引入种。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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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草兔不挖掘巢穴,在地面栖息,有时利用狐、鼠等动物的弃巢或选择岩石之下藏身。在家域附近活动,以嗅迹划分势力范围,也可使雄雌之间进行联络和情报沟通。为自我保护,嗅觉、听觉、视觉都很发达,危险出现时会压低双耳,伏身于地,一旦敌人逼近,纵身逃窜,能短距离游泳,其生活空间危机四伏,郊狼、猞猁、狐狸、鹰隼枭等都是天敌,人更是首要天敌,几个世纪来,人们为食其肉,剥其皮,或为打猎运动而猎杀它们。草兔的人工饲养寿命约7年。    
    我们最熟悉的、品种多样、大量饲养的家兔在分类上则为另一个属:兔科穴兔属下的成员,其实,其下仅此一种。中国野外没有任何穴兔,连化石种也没有。    
    家兔即穴兔,所谓穴兔即善于挖穴之兔,前后爪并用,挖出形成体系的地下通道,白日躲避其中。穴兔繁殖力强盛,所到之处迅速漫延,会吃光青草、树根、种子、果实、农作物,甚至毁坏树木。假如没有鼬或狗一类的动物对付它们,村民就得搬家。穴兔交配频繁,数量众多,趋利避害的能力强,能游泳,沙漠绵尾兔甚至能爬树。它们在自然界不会成灾的原因是天敌众多:狐、狗、猫、鼬、鹰、郊狼、猞猁、浣熊……尽管还有人,它们还是喜欢伴人而居的,能吃到农作物。穴兔喜群居,善掘洞,营巢地下,肯花气力在地下构筑一个安全舒适的庇护所,入洞逃避天敌,也是它们护身的法宝。有自吃粪便的习性,其夜晚排泄物富含B族维生素和蛋白质,家兔经常直接从自己肛门处吃掉全部粪便,只有生病的兔子才不吃屎。看来,我们常说“狗改不了吃屎”,改为“兔改不了吃屎”更科学。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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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雄兔在发情期时很凶,相互“拳击”打斗,也会用后腿弹踹。兔子甚至有孤雌生殖,即单性生殖的能力,但由此产下的幼兔均为雌性。对此,我们的老祖宗早有“望月而孕”的浪漫化的记述:《春渚纪闻》“东坡先生云中秋月明,则是秋必多兔,野人或言兔无雄者,望月而孕……”   
    如果没有驯养动物,人类恐怕会走上一条相当不同的发展道路,兔子就是一种一度随人走向世界的动物。世界上所有驯养的家兔均来自欧洲的野生穴兔,尤其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西班牙和葡萄牙,化石证据已经发现。当时有两种可能,要不兔子被古人杀光,要不兔子被驯养,结果当然是后者,不仅驯养成功,而且传播到世界各地。达尔文认为,家兔是在中世纪随着航海业的发展,被水手作为其漫长旅程的肉食补充品带向世界各地的。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。如果引种不当,兔子也能导致祸端。    
    澳洲,作为从未发生过人类驯化动物的地区,却因盲目引种兔子引发了生态灾难。1859年,澳大利亚的一个农夫为了打猎而从外国弄来24只兔子,兔子逃逸后,由于没有天敌,快速繁殖,兔灾爆发。1880年,它们到达新南威尔士,影响了南澳地区的牧羊业。19世纪90年代,当兔群抵达西澳时,人们修了一条长达1000英里的栅栏,试图将其拦住,但栅栏很快被冲破。澳大利亚的兔子的数量从最初的几十只增加到了几亿只,草场遭到了极大的损毁,一些小岛甚至发生了水土流失。绝望之中,人们从巴西引入了多发黏液瘤病,以对付迅速繁殖的兔子。但是针对兔子的细菌战被证明只是使不断恶化的状况得到暂时缓解,小部分兔子对这种病毒具有天然的免疫能力,它们在侥幸逃生后又快速繁殖起来。整个20世纪中期,澳大利亚的灭兔行动从未停止过。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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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驯化是人类的进步,人类的福音,也是人类之外的动物的沦丧、动物的悲哀,罗杰卡拉斯说:“最被宠爱的动物,也是最受折磨的动物。”野兔沦为家兔,野猪沦为家猪、野鸭沦为家鸭……当人类成为地球生命舞台上的主角时,它们被一一驯化了,但还是有很多动物没能让人得逞,如斑马、鸳鸯。    
    家兔来自野生的欧洲穴兔,其驯化最初来自法国的修道院,第一个养兔子的人是僧人,那是公元1000年左右的事情。这时,中国人成功驯化了金鱼。    
    几乎也是与此同时,明朝的李时珍在《本草纲目》中已有兔肉“味甘性寒,补中益气,凉血解毒、清补脾肺、养胃利肠、解热止咳”功效的记述。中国的家兔驯化史说纷纭,但至少不是来自中国本地野兔(本地野兔耳薄,胆小,难于饲养,更难于繁殖,虽不会打洞,但桀骜不驯),而是先秦时期通过丝绸之路从欧洲输入的穴兔培育而成的,初为宫廷玩物,后流传到民间,被培育成体型不大,耐粗饲的中国白兔。    
    常言“飞禽莫如鸪,走兽莫如兔”。驯化之所以成功,吃,是最大动力。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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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尽管家兔驯化历史久远,但规模生产或曰商品化的时间不过几百年,中国的养兔产业始于20世纪初,由一些有食兔肉习惯的西方传教士将一些优良品种传入,包括新西兰兔、日本大耳白兔、青紫蓝兔、安哥拉长毛兔。如今,中国已成为世界养兔大国,兔肉、兔皮、兔毛的产量和贸易额都居世界第一。    
    下篇:兔子文化史   
    兔的文化记载源远流长。    
    中国养兔的历史最早能够上溯到3000年前,在我国殷墟的妇好墓出土有玉雕兔,为商代晚期作品;山西曲沃的晋侯墓出土的兔尊,为西周时期作品,可知,我国养兔史久远,但猎兔史更久远,怎么也有万把年了,“少年猎得平原兔,马后横捎意气归”是唐代大诗人王昌龄在《观猎》中的两句诗。    
    兔的踪影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最早见于《诗经》,《小雅瓠叶》有“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”、“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”的烹兔之法。还有《小雅巧言》“躍躍毚兔,遇犬获之”;《周南》“兔置章肃肃,兔罝椓之丁丁……”     字串8
    古谚“见兔而类犬,未为晚也,亡羊而補牢,未为迟也”;“狡兔死,走狗烹,飞鸟尽,良工藏,智谋国破,谋臣亡”。文子《上德篇》“飞鸟反乡,兔走归窟,狐死首丘,寒蛩得木,各依其所生也”;甚至,墨子的《旗帜篇》卒为双兔之旗。庄子《外物篇》“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”。    
    古代,白兔十分罕见,往往被是为祥瑞之兆,有关白兔呈现的文字记载及吟咏兔子的诗文不绝于史书:《后汉书,光武帝纪下》云:“日南徼外蛮夷献白雉白兔。”汉窦云《古怨歌》云:“茕茕白兔,东走西顾,衣不如新,人不如故”,故后人有以白兔喻弃妇者。唐代蒋防的《白兔赋》有“皎如霜辉,温如玉粹。其容炳真,其性怀仁”之语。宋欧阳修的《白兔》曰:“天冥冥,雨蒙蒙,白兔捣药嫦娥宫”。秦观《放兔行》有“兔饥食山林,兔渴饮川泽,与人不瑕疵,焉用苦求索”之句;南北朝时著名的《木兰辞》有“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,双兔傍地走,安能辨我是雄雌”。还有梁代简文帝的《上白兔表》、晋代张浚有《白兔颂》、唐代韩愈的《毛颖传》等。     字串1
    兔子入文入诗,简直不计其数。在古代,兔子被当作皓月祥瑞之兆,广受赞誉和尊崇,甚至以兔喻德:《宋史》“王昔德盛则赤兔现,王者敬耋则白兔现”;唐庄南杰《伤歌行》有“兔走鸟飞不相见,人事依稀速如电”;李白《把酒问月》有“白兔捣药秋复春,姮娥孤栖与谁邻”;李贺更有“吴质不眠倚桂树,露脚斜飞湿寒兔”、“老兔寒蟾泣天色,云楼半开壁斜白”的诗句;王安石《信都公白兔》曰“宫中老兔非日浴,天使洁白宜婵娟”;元稹《梦上天》“西瞻若水兔轮低”;杜甫《八月十五月夜》“此时瞻白兔,直欲数秋毫”;卢照邻《江中望月》“沉钩摇兔影,浮桂东丹芳”;张漫《白兔赋》更是把兔写得神采飞扬“其毛青素,织毫秋墨……点缀五彩……被白含文,好无极也。秦失鹿于近郊,晋得兔于远境”。汉武帝的儿子梁孝王是个养兔迷,在河南商丘建有兔园,枚乘特为之撰文《梁王兔园赋》。    
    尽管兔子外表软弱可爱,可我们的俗话里却不乏“兔崽子”、“兔子尾巴长不了”等贬义词,在英语中,也有类似的诅咒语。旧时西方人如果希望船只安全靠岸,千万不可说出“兔”字来,哪怕作出类似的动作也是忌讳;矿工下井途中若遇兔子立即返身回家,因为,兔子被认为是在巫界服务的精灵,这些习俗观念大概来自《圣经旧约》,其上有两处告诫耶和华的子民:兔子和骆驼,肉不可吃,死尸不可摸。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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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无独有偶,中国古代也有关于兔子的禁忌。《宋史赵汝愚》记述一位孝子“母生岁值卯,谓兔神也,终其身不食兔”;在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,一些人不吃兔是认为兔子(音似吐子)与孝道有种神秘关联,张华《博物志》就有“兔舐毫望月而孕,口中吐子,旧有此说,余目所见也”之说;历史上的一些孝子为先人守墓就常弄白兔陪伴。    
    更有认为孕妇食兔会导致孩子裂唇的,汉王充的《论衡命义篇》有“妊妇食兔,生子缺唇”;晋张华《博物志》有“妊娠者不可啖兔肉,亦不可见兔,令儿缺唇”的记载……这都为忌口之人找到了的理由。如若兔子有知,会说:放兔一命,胜造七级浮屠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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